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X年X月X日X时XX。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ES系统远程唱标准时参加。
4.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4.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