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X令第X号)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注销浏阳市振华化工经营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具体名单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X年6月X日—X年7月2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Xn>刘扬。
联系电话:X—X9。
电子邮箱:yjtjyzxX@163.com。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销公示-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