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冶金矿产原材料 辽宁 2026-0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X6年6月5
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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