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时间
6月X日(星期三)上午8X-XX
二、接访地点
松溪县X四楼会议室,地址:Xt: 2em">三、接访领导
刘 强 松溪县XX长
杨 坤 松溪县XX长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名。
(二)来访人应当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机关公共秩序,做到有序、文明上访;对来访人在上访过程中扰乱信访秩序和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电话X。
松溪县X
X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