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因孕延期人员代小燕同志为拟调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X年6月X日—6月X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X(联系电话X-X)反映相关问题。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备注 |
| 1 | 代小燕 | 女 | X | 泸X | B超医生 | 考察合格 |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X
X年6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