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兴康健护理院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X〕X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泰兴康健护理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变更后诊疗科目:内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X);临床化学检验专X)/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X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X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X-X。
联系地址:X-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邮编:X
泰X
X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