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宁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等文件规定,永宁县文化X、永宁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对新申请设立的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进行实地勘验评估,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新设立及到期换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公示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培训内容 | 备注 |
1 | 永X | 永X江山阅恒太城金街二楼X-X | 陈淑琴 | 音乐、美术、民族舞 | 新办证 |
2 | 永宁X | 永X胜利西路X号 | 邱彩红 | 美术、播音主持 | 到期换证 |
公示时间为X年6月3日-X年6月X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宁县文化旅游X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X-X
永宁县文化旅游X
X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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