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农林牧渔,交通运输 海南 2026-06-03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使用林地的公示
根据X《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X令第X号)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X界水村。项目拟申请使用林地面积为0.X公顷。该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土地权属单位均为界水村委会0.X公顷,IV级保护林地(一般商品林)面积为0.X公顷。该项目未涉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和省级公益林、未涉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和红树林,也没有古树名木和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X布。
现将上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X6年6月4日至X6年6月11日(五个工作日),凡是对上述林地权属有意见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X反映。
联系地址:Xstyle="text-indent: Xpx;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3em">联系电话:X。
特此公示。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X-X年X部图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X6年6月3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