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西 2026-06-05
为X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开拓市场机遇、促进存量销售,我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渠道合作商,提供带客带访等服务,具体如下:
一、招募对象
合作商参加本次招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X实缴资本不能为0;
(二)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居间代理服务业务。
(三)业绩要求X年1月1日至此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具有至少1X房地产企业渠道带访合作业绩。
二、招募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年7月X日。
三、合作房源
四、佣金标准
(一)合作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X年X月X日。
(二)合作模式:采用“基础佣金”模式。
(三)费用结构:
1.基础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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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销售额(X) |
佣金比例 |
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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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X(含) |
6% |
合作期签约额≤XX,签约提成为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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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含) |
7% |
合作期签约额>XX且≤XX,签约提成为7%,并对6%提成补足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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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以上 |
8% |
合作期签约额>X,签约提成为8%,并对7%提成补足8% |
标准6%-8%,于客户签约后按月正常结算。
五、合作流程
(一)有合作意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X提交以下盖章资料:《合作意向函》、《营业执照》复X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我公司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具《合作确认函》,在完成《渠道代理服X上述项目的渠道合作商。
(三)渠道合作商在《渠道代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客户带访工作。
(四)带访客户成交、全额付清房款、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X签备案。
(五)我公司按《渠道代理服务合同》相应条款对成交客户确认信息真实有效后,渠道合作商按要求提供佣金结算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若税率不足,则从佣金扣除差额)。
六、违约责任
合作期间,合作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如:虚假X名誉或利X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其他内容详见《渠道代理服务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
X年6月5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