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京台高速浦城至建瓯段、GX长深高速建瓯至南平段、GX厦蓉高速龙岩至长汀段安全X等项目钢构件热浸镀锌加工(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G3京台高速浦城至建瓯段、GX长深高速建瓯至南平段、GX厦蓉高速龙岩至长汀段安全X等项目钢构件热浸镀锌加工(第二次)采购,采购人为,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X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X%。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构件热浸镀锌加工进行第二次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G3京台高速浦城至建瓯段、GX长深高速建瓯至南平段、GX厦蓉高速龙岩至长汀段安全XC型梁等护栏材料热浸镀锌加工采购,具体详见设计文件说明,项目的建设地址:X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x">南平市、龙岩市,半成品加工地址:X
本项目所采购热浸镀锌加工包含但不X项目使用,且热浸镀锌加工产品包含但不X项目产品,包括采购人日常生产所需的标志立柱、钢护栏等交安设施类钢构半成品件。
2.2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X为1个合同包,名称、数量 、技术规范、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
(1)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财务能力:供应商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三表、附注;
(3)供货业绩: / ;
(4)信誉良好,不存在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中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X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福建省高速公路X材料生产厂家及福X企业限制名单;
(5)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地方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6)生产经营场所为福建省境内证明资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
3.3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同一合同包采购,否则其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供应商,请于X6年 6 月 5 日至X6年 6 月 X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pan>)采购招标-供应商采购版块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X,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需现场送达,递交的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X 年 6 月 X 日 X 时 X X,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高速公路漳州北收费站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以经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span>)、福X(***pan>)X(8.联系方式
采购人:Xn>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朝阳街道高速公路漳州北收费站综合楼五楼
邮 编:X
联 系 人:Xn> 蔡工
电 话:X
传 真: /
电子邮箱:fjzcjtgcyxgs
X年 6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