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西 2026-06-08
项 目:桉木旋切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广西X
验收单位:
地理位置:象X岩口村民委岩口村火把岭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三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X〕4号)的有关规定,X年4月X日XX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桉木旋切加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X年6月5日向象X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附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公示期X年6月8日至X年7月7日(1个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象州县水土保持站/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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