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广西 2026-06-05
根据《广西壮族X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X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X〕X号)文件精神,兴业县X6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第二批纳入采购渠道。由兴业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实施。现将有关项目要求如下:
一、委托机构应具备条件
机构性质:服务机构应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规定一致,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要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记录。
具备以上条件的机构可同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交申请书及有关佐证材料,县残联进行评估(择优选择),经评估合格确定签订实施项目委托合同书后,由被委托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方式开展服务,并X、县级残联的监管及配合该项目的有关检查。
二、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服务对象:兴业县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中央资金:任务数X人,对就业年龄段(男X-X岁,女X-54岁)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
(2)城乡低保残疾人,一户多残的残疾人,以老养残的残疾人、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优先纳入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在同等条件下,未享受过“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的残疾人优先安排,原则上连续服务不超过2年。
2.补助标准:XXX/人/年。
3.采购金额(人民币):X.XX
4.服务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X名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和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社会服务。依据各类残疾人身心特点,为每个对象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少于三项。
5.服务方式:采取居家托养服务方式开展服务。
6.服务标准:居家托养服务,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X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具体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7.服务日期:X6年X月X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收集材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建立一人一档,个人档案资料应有残疾人证复印件、托养服务申请表、托养服务调查表、托养服务协议、开展服务情况记录表、服务照片及其他材料等。
2.签订协议:县级残联应与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签订托养服务协议,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方式和时间。
3.制定个别化居家托养方案:详细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家庭情况、残疾类别和等级等,制定个性化托养服务方案,托养方案得到托养对象家属或其监护人的认可。
4.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服务,服务过程中需尊重善待残疾人,妥善保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每次服务结束后,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完善服务档案资料,并由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5. 定期服务回访: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回访,满意度调查回访率不低于X%,满意度X%以上。
6. 档案管理: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服务对象名册,项目执行报告,服务对象名单公示照片、监督检查有关材料,一人一档材料、其他材料等。
7.各项信息的登记应真实、完X并及时更新,且不得向残疾人或家属收取任何费用。
四、项目业务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X年6月5日-X年6月X日止
联系人:黎玉凤 联系电话:X-3X
地址:Xy: 仿宋_GBX; font-size: Xpx">兴X牛麻垌开发区(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兴业县残疾人联合会
X6年6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