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上海 2026-04-20
X将于X年5月X日X时至X年5月X日X时止(延时X”(***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X弄X号楼B区西块地下2层X的车位。
车位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大产证):沪(X)黄字不动产权第X号;房屋类型:其他;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用途:特种用途;核准日期X年7月X日。
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X街坊1/3丘;使用期限X年5月1日至X年4月X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宗地(丘)面积X.X平方米。
评估价X;
起拍价X.3X;保证金X;增价幅度X及其倍数。
二、 拍卖时间X 6 年 5 月 X 日X时至X 6 年 5 月 X 日X时止(延时除外)。
三、特别提示:
1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房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 (融创滨江X号院) 的业主,且一套房产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相关限购政策,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该小区车位的资格。
2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相应车位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 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拍卖标的目前仍在开发商名下,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须在拍X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X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X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X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X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X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七、特别提醒X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X 6 年 5 月 X 日X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务必缴入本院账户(开户银XX,账X,账号X- X ),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X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X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X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X络竞价XX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X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X 6 年 5 月 X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X 6 年 5 月X X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X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本标的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X弄X号楼B 区西块地下2层X的车位)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X已授权委托(上海X公 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X X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X,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 X
咨询电话X-X X陈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X>
举报监督电话X-X-X
X
X 年4 月9 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X将于X 6 年 5 月 X 日X时至X 6 年5 月 X 日X时止(延时除外)在“ X”(***an style=";"> . gpai . net X络司法X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X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X了解。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X弄X号楼B 区西块地下2层X的车位。
车位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大产证):沪(X)黄字不动产权第X号;房屋类型:其他;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用途:特种用途;核准日期X年7月X日。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X街坊1/3丘;使用期限X年5月1日至X年4月X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宗地(丘)面积X.X平方米。
四、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商品房住房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住宅小区的车位拍卖(转让),交易对象(买受人)仅限于标的所在小区(融创滨江X号院)的业主,且一套房产只能购买一个车位。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相关限购政策,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该小区车位的资格。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相应车位购买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五、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1、拍卖标的无人占用。
2、拍卖标的自X年1月1日起未付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XX/月。
3、拍卖标的目前仍在开发商名下,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和公告。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X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 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X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等相关规定。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原因发生的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 X ”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X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成交价扣减保证金)在X 6 年 5 月 X 日X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X指定账户(开户银XX,账X,账号X- X ),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X 6 年 5 月 X X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X 6 年 5 月 X 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X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X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X钟。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本院收到买受人全额拍卖成交款后,依法制作成交执行裁定书、办理涤除抵押和解除查封等手续。买受人收到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应自行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手续。未在合理期间完成过户、交接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在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过程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X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X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X,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X对拍卖款的处置。
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和不动产主管部门等相关X了解,本院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四、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XX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X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下列机构和人X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X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八、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X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十九、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X-X-X。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 X
咨询电话X-X X陈老师(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X>
X
X 年 4 月 9 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X)沪X执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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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X弄X号楼B区西块地下2层X的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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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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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 X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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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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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现状 |
无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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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拍 卖标的自X年1月1日起未付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XX/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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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工商注册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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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状况及 抵押状况 |
权利限制状况登记X正式查封 抵押状况登记信息: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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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提供 的文件 |
1 X执行裁定书 2 、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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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 、房屋权属状况: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X弄X号楼B区西块地下2层X的车位。 车位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大产证):沪(X)黄字不动产权第X号;房屋类型:其他;所有权来源:新建;房屋结构:钢混;房屋用途:特种用途;核准日期X年7月X日。 2、 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卢湾区五里桥街道X街坊1/3丘;使用期限X年5月1日至X年4月X日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商业、办公、住宅;宗地(丘)面积X.X平方米。 3 、四至情况:X路,南至龙华东路,西至蒙自路,北至中山南一路。 4 、所在小区名称:融创滨江X号院。 5 、特殊说明: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价款并完成具体车位的选择后,本院在审查确认资格后一并办理车位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X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审税手续,并在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X别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X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垫付税费后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供垫付凭证,经本院审核后将予以退还至买受人账户。 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审税、缴税手续或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持有效支付凭证申报退款,均视为自愿负担原权利人应负担的税费。 (2)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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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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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