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冶金矿产原材料 黑龙江 2026-05-29
项目名称 | 黑X平岗煤矿部X区域采矿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NXQTX | |||||||||||||||||||||||||||||||||||||||||||||||||||
挂牌起始日期 | X年5月X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X年6月X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概况 | 标的现状 | 请意向方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以现场实物为准。 | ||||||||||||||||||||||||||||||||||||||||||||||||||||
基本情况 | 1、黑X平岗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编号为CX,采矿X,矿山名称:黑X平岗煤矿,开采矿种:煤,生产规模:XX吨/年,矿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效期限:8年6月 自X年3月X日至X年9月5日,发证日期:X年3月X日,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颁发。 2、本次转让标的为平岗煤矿采矿权部X区域,转让区域矿区范围由X个拐点圈定,面积2.Xkm²,开采标高X米~-X米,X国家坐标系:
3、评估报告载明,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至X年1月X日,拟转让区域的保有资源储量合计为XX吨,其中(KZ)X.XX吨,(TD)X.XX吨。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情况说明,拟转让区域自上述资源储量核实后无动用,则本次评估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X.XX吨。 4、本次转让标的区域的生产能力为30X吨/年。 5、本次转让标的与第三方机构所持有的采矿权存在重叠。 6、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特别事项说明等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2《黑X平岗煤矿采矿权(拟转让区域)评估报告》中企华矿评报字(X)X号,评估报告全部资料在交易机构备查。 7、本项目采取X期付款方式,扣除首付款的部X,其余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如因担保不符合转让方的要求导致无法履约情况,与交易机构无涉,服务费不退,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 |||||||||||||||||||||||||||||||||||||||||||||||||||||
其他情况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括巷道、井上井下设施设备、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土地使用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资产和权利。 2、转让标的矿井下资源能否再被许可开发利用,且转让标的是否具有再利用价值,转让方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该风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X.4X(不含税价) | ||||||||||||||||||||||||||||||||||||||||||||||||||||
评估基准日 | X年5月X日 | |||||||||||||||||||||||||||||||||||||||||||||||||||||
评估机构 | 北X | |||||||||||||||||||||||||||||||||||||||||||||||||||||
转让底价 | X.4X,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 注: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另行按交易价款的6%向转让方补足对应税费。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黑X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XM 注册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X号 法定代表人:Xspan>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黑龙江联交所)按本X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交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X、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黑X第一届董事会X年第4次会议决议 | |||||||||||||||||||||||||||||||||||||||||||||||||||||
行为备案机构 |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及其附件,并接受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内容。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严格履行转让合同中的条款。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计的风险。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转让标的涉及储量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转让方提供的采矿权相关资料是基于现阶段的认识,转让文件和公告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生产能力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仅供参考,不构成转让方及黑龙江联交所对采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具体数据以实际勘测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X。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可能存在他人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情况、权证缺陷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到矿区实地进行踏勘,对采矿权的相关情况以及勘查开采风险以及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须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和勘查开采风险等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交易双方须到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履行信息公示、采矿权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存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让审批手续的风险。 5、如因转让方原因致使转让标的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即视为交易不成交,与黑龙江联交所无涉,经转让方确认,受让方有权要求黑龙江联交所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如因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造成交易违约,受让方须承担公告违约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受让方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的X立采矿权的变更登记,以及采矿权X立后的过户登记,并自愿承担X立及变更过户等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变动或调X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7、交易成交后,受让方在使用转让标的煤炭资源过程中,如与转让标的的地上地下范围内可能存在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采矿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煤层气勘探及开发利用权等其他权利,权利范围、取得权利的时间等存在冲突,受让方须承担一切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黑龙江联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黑龙江联交所、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9、本公告由转让方发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以及公告所涉及的其他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X期付款方式(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X%,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须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 |||||||||||||||||||||||||||||||||||||||||||||||||||||
标的交割 | 1、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 2、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欠费,所欠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已知的和未知的税、费)须受让方自行核实,转让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涉及X立采矿权变更登记,采矿权X立后变更过户等手续由交易双方协商办理,办理采矿权X立登记及变更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转让方承担费用),应缴税费种类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本次转让底价不含税。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另行按交易价款的6%向转让方补足对应税费。 5、转让方在收到税费及全部交易价款后X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交易价款发票(税率为6%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成交价款的X%(成交后,交易机构与受让方确认)首付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前往交易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具体根据转让合同约定)。 2、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3、交易机构收到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 | |||||||||||||||||||||||||||||||||||||||||||||||||||||
交易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www.ejy3X.com)的《e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X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黑龙X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女士/X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 | ||||||||||||||||||||||||||||||||||||||||||||||||||||
报名手续 | 1、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X站(***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X、准确),选择拟受让标的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日XX前向交易机构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上传材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X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 (2)受让方的内部决议文件(如涉及);如需报名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 (3)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第二条款内容的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现场踏勘确认书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XXX人民币。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X时XXX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X,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X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X) | X | ||||||||||||||||||||||||||||||||||||||||||||||||||
自由竞价时间 | X年5月X日XX-X年6月X日XX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X | |||||||||||||||||||||||||||||||||||||||||||||||||||
服务费 | 交纳方式: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具体费率详见交易须知。 | |||||||||||||||||||||||||||||||||||||||||||||||||||||
附件下载 | 附件1:交易须知.doc 附件2:《黑X平岗煤矿采矿权(拟转让区域)评估报告》.pdf 附件3: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樊女士 X-X;张女士X-X | ||||||||||||||||||||||||||||||||||||||||||||||||||||
投诉举报电话 | X-X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X-8号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p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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