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云南 2026-05-28
为深入贯彻《昆X 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联发〔X〕X号)精神,创新慈善服务供给方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与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我县慈善爱心驿站的建设运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嵩明县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
(二)征集单位:嵩明县慈善协会
(三)项目目标:遵循“慈善搭台、社会参与、群众受益”原则,通过X合盘活社区资源,建设并运营一家具有嵩明特色的示范性慈善爱心驿站,将其打造为集“接收社会捐赠、链接慈善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民服务、扶弱帮困、营造社区慈善文化”于X,重点服务“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群体,探索形成“一站一品牌”的社区慈善发展模式,营造“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周期:1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五)项目实施地址:Xy: 仿宋_GBX; font-size: Xpx">嵩明县域内(含1个县级总站及4个指定社区X站)。
(六)项目资金:本项目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慈善定向捐赠及公益合作伙伴入驻筹集款项。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XX(¥X,X.X)。本项目实行“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确保全部用于本项目规定的慈善+救助+服务活动。若因捐赠资金未能全额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原计划执行,双方将根据实际到账资金协商调X项目执行方案。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承接方需围绕以下核心内容开展工作:
(一)站点建设与运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协助1个县级总站和4个社区级X站点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营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探索与社区现有公共用房及闲置空间的联动X络。
(二)资源X合与服务提供:有效链接和X合企业、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多X社会力量,聚焦“一老一小”“一困一残”等领域,策划并开展便民惠民、公益慈善、扶弱帮困、社区融入等主题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与归属感。
(三)公益伙伴招募与资金筹集:负责策划并执行公益合作伙伴的公开招募、审核、签约与管理工作。通过“场地支持+公益反哺”等创新模式,积极吸纳本地优质商业资源入驻,将社会爱心资源有效转化为服务社区困境群体的公益资源,并确保资金募集与使用的公开、透明、合规。
(四)品牌打造与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嵩善有为”公益慈善品牌运营,并在该品牌引领下,对嵩明县各站点的资源禀赋、人口结构与服务需求深入调研,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一站一品牌”示范站点。建立健全慈善资源募集、志愿者管理、服务对象需求响应等工作机制,探索可持续的社区慈善发展路径。
(五)信息管理与宣传推广: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准确记录服务数据、资金使用、活动成效及捐赠款项明细等信息。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慈善理念与项目成果,定期公示资金募集与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申报主体资格
(一)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二)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三)具备与项目目标相匹配的专业团队和执行能力,专业能力:机构核心团队中,至少有1名专职人员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3年以上社区服务、公益项目管理经验。
(四)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具备社区营造、为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或慈善超市运营等相关项目经验(需提供案例或证明材料)。
四、申报与遴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在”“嵩明县慈善爱心驿站微信公众号”(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X6年6月4日XX止(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三)申报材料:
1.《嵩明县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项目申报书》(需明确项目目标、实施计划、团队配置、详细预算、风险控制及预期成效)。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申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最近一年的年度检查报告或审计报告(如有)。
5.项目团队主要成员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
6.与本项目相关的过往业绩证明材料。
7.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含财务管理制度)。
(四)材料递交: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密封)送至指定地址:嵩明县黄龙街X号X室。接收时间:周一至周五9X-XX、XX-XX。
(五)项目评审:征集单位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资质、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创新性、预算合理性、团队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嵩明县慈善爱心驿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
(一)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嵩明县慈善协会将与入选机构签订正式项目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二)资金管理:本项目资金为定向捐赠款,须设立专门科目或账户进行核算,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资金使用应符合《慈善法》及本机构财务管理规定。
(三)项目监管:嵩明县慈善协会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资金筹集与使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与绩效评价,并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评估。项目承接方需按季度报送进展报告及财务报告,并接受中期和末期评估。
(四)资金使用范围:项目资金须严格按照预算及协议约定,主要用于社区活动服务、技术支持督导评估、站点氛围营造等直接服务于项目目标的开支。资金使用明细应定期向社会公示。
(五)知识产权归属:项目执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品牌标识、数据库、服务案例集等)所有权归嵩明县慈善协会所有,承接机构享有署名权及在非商业用途下的使用权。未经嵩明县慈善协会书面同意,承接机构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与退出机制:承接机构需严格履行协议。若出现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况,嵩明县慈善协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列入嵩明县社会组织不良行为记录。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Xspan>
联系电话:X
监督电话:X
我们热忱欢迎具备公益心、专业力、资源X合力和社会公信力的社会组织积极申报,共同探索社区慈善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为温暖嵩明建设贡献力量。
嵩明县慈善协会
X6年5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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