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江苏 2026-06-01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NJJZ-X
2. 项目名称: X 年度江北新区、浦口区X法律顾问服务
3. 预算金额: X.3 X
4. 最高限价: X.3 X,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 采购需求: X 年度江北新区、浦口区X法律顾问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 X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依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X% 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X、X(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X标准所属行业X服务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司法部X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当前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业务与采购人无利益冲突(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X 年 6 月 1 日起至 X 年 6 月 5 日,每天 9X-XX , XX-XX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X1-2 号别墅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X络获取: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以PDF X,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 + 单位全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X 年 6 月 X 日下午 XX
提交响应文件地址:六合科创园 A1 栋 X 楼 X 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X份(X份正本、X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 PDF 扫描件,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X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X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XX”( ***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供应商诚信档案
打印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X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X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X(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
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X、南京市浦口区X
地址:X1 号
联系电话: X-X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X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 X
联系地址:X1-2 号
【敬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