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青云员工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XFXBJX/X
变更内容:经招标人确认,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热食/冷食等食品制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修改X“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餐饮管理与餐饮服务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2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热食类等食品制售,可满足招标方餐饮服务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招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 补充“本项目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8,X,X.X),双方中标签约时按前述暂定金额签署本合同;最终合同价款以项目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请投标人至航X招标文件澄清管理处下载最新澄清发售稿,望投标人知悉!
二、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X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时骏街5号
联系人:Xspan>
电 话X-X
招标代理机X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来X5号楼X
邮 编X
联系人:X先生
电 话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