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青海 2026-05-27
根据国家中X X—X 年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市(县)创建申报工作。 经县(市、区)申报, 市 (州)级 卫生 主管部门 复核 , 省级 复核等工作程序 , 拟 确定海北州 刚察 县、 西宁市 城北区 、 海南州 同德 县、 黄南州 泽库 县 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推荐单位 。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X X 6 年 5 月 2 7 日至 X 6 年 6 月 4 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反映 ( 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 。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中藏X X—X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 X—X
联系地址:X5 号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X 6 年 5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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