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 河北 2026-05-27
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方案变更向社会公示。欢迎规划项目用地周边各单位、村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X年5月X日至X年6月4日(X天)
公共意见收集途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隆县自然资X国土空间规划股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单位:兴隆县自然资X
邮 编:X 联系电话X
X年5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