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6-05-3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X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X]4号),现将X(迁扩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试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X(改扩建)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X
建设内容X在在广东省东X横沥糖厂路X号(东经X°X′X.X″,北纬X°2′8.X″)建设,占地面积Xm2,建筑面积Xm2,总投资XX,员工X人,年加工生产电机塑胶配件XX个。于X年6月6日经东莞市X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X〕X号)。
公示时间X年X月X日至X年6月X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X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X环境调试报告.pdfX.5 kb, 下载次数0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