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X食堂餐费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健全退费工作机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教职工及在食堂消费人员的退费管理。
第三条 所有退费事项均实行依法合规、据实结算、应退尽退、便捷高效、公开透明原则,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
二、退费范围及情形
第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以退费:
(一)学生因毕业、转学、退学等原因离X就餐的;
(二)教职工退休、离职等终止在校就餐服务的;
(三)消费者或食堂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如打错卡、多扣费、多付款)、系统故障等造成不当扣款或付款的;
(四)食堂因食材、卫生、安全、供餐中断等自身原因,无法提供餐食的;
(五)其他符合法X认定的合理退费情形的。
三、退费标准与核算
第五条 饭卡余额退款:按饭卡账户实际剩余金额全额退还,不以天数、餐次、学期折算扣。
第六条 误操作退款:按实际多收的金额全额原路退还。
第七条 食堂责任退费:因食堂原因无法提供已预订餐食的,对应餐次费用全额退还,或经协商可补发等值餐食。
第八条 休学退费:学生休学可申请保留账户及余额,复学后恢复使用,也可以申请全额退费销户。
四、退费受理与办结时限
第九条 日常误扣费退费即时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条 毕业集中退费于中高考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第十一条 转学、退学、退休、离职退费申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中午XX-XX,申请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二条 因系统升级、集中办理等需延期的,提前公告并明确时限。
五、退费办理流程
第十三条 日常消费如出现多扣款、扫码错付等情况,由消费者或食堂员工填写《餐费退费单》,经消费者和食堂员工签字确认、主管审核拍照后,交由充值处或食堂出纳核对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
第十四条 教职工退休、离职及学生转学、退学,由个人自行到充值处线下办理现金退还卡内余额。
第十五条 每年毕业季统一批量办理初高中毕业生饭卡销户及余额退费,在中高考结束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休学或特殊情况,经申请审批后可保留饭卡、暂不销户。
六、公示、监督与责任
第十七条 本X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第十八条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X-X
Xp> 第十九条 严禁违规收费、强制绑定餐次、拖延克扣退费、设置退费门槛等行为,一经查实,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七、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X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山市第一中学餐费退费单》

中山市第一中学
X年5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