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相关规定,经初审,中X等3家单位3名同志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X〕X号)规定的病残津贴领取条件,拟批准领取病残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X年6月3日至X年6月9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四川省社会X反映。
受理部门:四川省社会X省本级社会保险一处
受理电话:X-X、X-X
通信地址:X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X号
邮政编码:X
附件:病残津贴资格审核公示人员名单
四川省社会X
X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