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X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X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X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
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业绩要求X)近五年(X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活动场地布置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应答人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