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辽宁 2026-06-02
按照辽宁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辽司通〔X〕X号)要求,我市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组织相关村(社区)全面自查,开展实地核查,现将本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拟保留称号名单
庄河市鞍子山乡山海丰村、中山区葵英街道林海社区、甘井子区椒金山街道金贸社区、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战家村、庄X新房村、金普新区二十里堡街道二十里村、长海X盐场村、普兰店区杨树房街道赵家村(按命名时间先后顺序)
二、拟撤销称号名单
旅顺口区铁山街道王家村、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大东沟村、旅顺口区江西街道太平沟村(按命名时间先后顺序)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X年6月2日起至X年6月X日止。
四、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X-X联系地址:X
大X
X年6月2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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