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6-05-26
拟对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1. 货物名称及数量:电动皮卡X辆。本项目为框架协议,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海港商城实际下单到货为准。
2. 交货期:使用单位X站上下单,乙方自接到使用单位送货通知后X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年X月X日。
4.XX(以下简称“集团”)及各下属单位,本项目主要配送范围为江浙沪区域。
5. 技术要求:车辆动力电池容量≧XkWh,续航里程(CLTC)≧Xkm,具体详见技术需求。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X相关授权书。
2. 投标人自X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为证明)具有X辆及以上所投品牌电动皮卡的销售业绩(制造商品牌的销售业绩可作为其授权代理商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供货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等能反映投标品牌电动皮卡销量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在此种X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代理X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报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评标当X站***询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X电子招X、X站(***ww/)XX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X上报名时间X年 月 日 至X年 月 日X时XX。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X数字证书的投标人,X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X进行查看。
1. 金额:人民币X。
2. 投标人应于X年 月 日X时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X年 月 日8时XX。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X年 月 日8时XX),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X。
本项目将于X年 月 日8时XX
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X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X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2. 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X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X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X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X公告。
招 标 联系人:Xspan> 联系电话X-X
CA咨询热线X-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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