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9-15
关于债权申报核查的补充报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推进债权的申报与审查工作,现将债权审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债会暂缓债权审核情况
鉴于债权形成事实的审核较为复杂,管理人在第一次债权人会X、南京X公X申报的债权列为暂缓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管理人继续推进暂缓债权的审查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X、南京中敖X公司未能补充提供证据材料,管理人无法根据其现有申报材料认定其债权的真实性、合法性,故不予确认其债权。
二、补充申报债权审核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江苏X、X科技发展有X、刘建X、浙江天润X公司、国家税务总X共7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X,X,X.XX。经审查,管理人认为成立的税款债权1笔,债权金额为X,X.XX;普通债权7笔,债权金额合计人民币X,X,X.XX(税款滞纳金转为普通债权)。
三、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补充债权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审查补充申报债权,并结合相关证据材料等对暂缓确认的债权进行了XX公司补充核查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管理人将于X年X月X日将补充编制的《债权表》通过手机短信X至各债权人。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在X年X月X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王律师,X,XXX2号法X),同时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X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X的,异议人X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如债权人未在X年X月X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X裁定确认。
以上报告,请债权人会议审议!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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