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 上海 2026-09-15
| 公开时间:XX钟前 | |
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X年X作出(X)沪X破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X(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X年X月X日依法指定汪显水(XX管理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就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职工对职工债权表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X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相关的书面材料,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管理人若不予更正的,根据沪高法X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集中管辖的通知》和沪高X关于上海法院受理涉劳动争议破产衍生诉讼指定管辖的通知》,职工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X提起诉讼。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管理人所确认的职工债权表。如有疑问,请联系汪显水律师,联系电话为X。
X年X月X日
附:《职工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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