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广东 2026-09-08
公示期限: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公示载体X上公示
建设单X
项目名X恺民LED照明灯具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地块位置:仲X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S-8、9-C地块
公示内容:1X设计调X方案批前公示;2X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建设单位申请X“门卫室”X规划许可证》变更并同时报来总平面规划变更方案,本次总平面规划方案调X内容X1.“门卫室”由原建筑面积X.8平方米调X为X.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X.6平方米;2.X大门中线向西偏移X米,原开口宽度X米调X为X米,增加Logo墙。
本次调X后,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技术指标X计算指标用地面积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X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X.X平方米(地下室、雨棚等),容积率3.0,建筑系数X%,绿地率X%,机动车停车位X个(地下停车位X个、地上停车位X个,充电桩停车位X个),非机动车停车位X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计算指标用地面积比例为6.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X%,5G通信基站机房X.XX开关站X.5平方米;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法律依据:《XX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凡有异议的,请告知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异议无效)。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也可到我委X查询(联系电话:X-X)。
备注:附图仅为示意,以最后审批为准。
仲X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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