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四川 2026-09-08
民事裁定书
(X)川X破2号
X管理人。
代表人:X理人负责人。
X年X月X日X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X破产财产X配方案》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认为,管理人拟订X破产财产X配方案》后,已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X财产破产X配方案》内容要素齐备,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认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X破产财产X配方案》。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长 杜德明
审判员 张 杰
审判员 陈 曾
二O二六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陈叔余
附件:X破产财产X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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