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天津 2026-09-08
| X域 |
| 招标方名称 | XXX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XXX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继田 |
| 项目周期 | X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XX /年 |
| 项目名称 | XX幸福大院日常配餐服务项目 | ||
| 挂牌价格 | X.XX/年 | X方式 | X期付款,X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X,提供招标方出具的X资格预审证明。 | ||
| 其他描述 | 一、服务内容:1、给X幸福大院的用餐老人提供日常配餐服务。2、按照每日配餐X份,每月X天 (周六日不配餐)计算,每份XX标准。餐标:一荤两素一主食一汤,如遇传统节日节气需提供符合节日节气的传统美食,如汤圆、水饺、粽子等,(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按中标结果折算每份单价,最终以实际配餐份数计算服务费。3、要求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 二、服务期:X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该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费待验收合格后X期予以X,承包方需提供服务费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注意事项: 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X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五、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意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X别向他人转让。 (二)本项目X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X) | X.XX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 阶梯价 | X/年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X | ||
| 账户名称 | X开户银行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