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四川 2026-09-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X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函〔X〕X号)要求,聚焦X岁及以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开展“求职能力实训营”、“入企试岗微课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文件要求,拟采用“揭榜挂帅”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承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求职能力实训营
面向高校毕业生,针对求职方法欠缺、职场适应能力不足、面试实战经验匮乏等问题,组织开展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应对、职场模拟、入企体验等实操训练,提升求职实战能力。参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AI办公工具实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就业形势X析与就业观念引导等。
(二)入企试岗微课堂
面向高校毕业生,针对供需对接不精准的问题,联X特别是近期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开展访企探岗试岗,开设沉浸式体验课程,帮助参训者了解岗位工作内容、从业收入前景、技
X径,促进高校毕业生提升对现代企业的认知、快速上岗就业。参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短视频创作、AIGC应用、新媒体运营、无人机驾驶操作、养老护理、家居收纳、医疗陪诊等。
二、培训对象
有培训意愿的X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高校、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同时面向其他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X-X岁青年)。
三、承训机构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XX域内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和培训条件。2.民办职业X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许可证》且上一年度年检结果为合格及以上。3.近三年内在职业培训领域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近一年内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5.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固定培训场所、设备设施及相适应的理论和实操教室。6.具备与培训项目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X,师资配比参照《X民办职业X管理办法》(成人社规〔X〕3号)有关规定执行。7.培训场地须符合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并具有相关资料。8.能够建立培训与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对培训学员培训后3个月内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记录。
四、补贴标准
按个人给予定额经费补助,每人最高XX/课时。求职能力实训营参考《求职能力实训营工作指引》(附件X)组织,入企试岗微课堂参考《入企试岗微课堂工作指引》(附件X)组织,依据课时标准确定项目控制价。
五、申报材料
(一)X“提技能、促就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课程设计方案(至少包含机构介绍、培训场地、教学师资、培训时长、训后就业服务方案、过往开展类似项目经历);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委(编办)出具批准文件复印件的其中之一;
(四)人社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申报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六、申报流程
(一)项目初审:审查征集的项目是否符合专项行动要求。
(二)综合评估:通过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各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评估,确定意向合作承训机构。
(三)项目确定:经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X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训机构。
七、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X年X月X日X:X
申报地址:XsoNormal">咨询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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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人力资源和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