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结算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预付款比例0%。产品验收合格,开具发票挂账后6个月内X批次付款X%;质保金保留X%,质保期满后X个月内付清。涉X公司制度执行。
(1)货到验收合格完成挂账手续使用正常三个月后X合同总价款的X%;(承兑结算) (2)再使用三个月无任何质量等问题,X合同总价款的X%(承兑结算); (3)预留合同总价款的X%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X(不计利息),到货验收合格后 X个月或投入使用后 X个月(先到为准) 出卖人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