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湖南 2026-09-15
X
民事裁定书
(X)湘 X 破 X 号
本院于 X 年 X 月 4 日作出( X)湘 X 破申 X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X( 以下简称君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湖X管理人。
X 年 7 月 X 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经管理人全X有可供清偿的财产,未发现可供清偿财产线索或信息,故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等均无法计取,债务人无财产可用于清偿破产费X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一、X破产;
二、X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 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罗 源
审 判 员 邱 翼 龙
审 判 员 钟 玲
二0二六年七月三十一 日
法 官 助 理 尹 艳 艳
书 记 员 汪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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