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云南 2026-09-10
X(以下简称“我公司”)已将下列债权转X(以下简称“浙商资管”),浙商资管依法拥有下列债权所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X进行处置,我X债权进行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转让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X年X月X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X
| 序号 | 债权归属 | 债务人名称 | 债X | 债权本金余额 | 利息及孳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本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 X | 昆明 | 2,X.X | 1,X.X | / | 4,X.X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含代垫费用)义务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6.拟处置债权标的归属浙商资产,买受人须与浙商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等均X至浙商资产的指定账户。
二、对处置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X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X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X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X,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X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X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X开X有权终止相关交易。三、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X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X系电话:X-X。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X系电话:X-X;谭先生,联系电话:X-X。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X-X:X,下午X:X-X:X
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