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3破1120号上海大运盛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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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沪03破1120号上海大运盛客运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上海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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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破产清算案 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XX钟前 公X管理人

    拟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经报告上海三中院X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拟定于X年X月X日召开X按时参会,现对于会议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Xstrong>

    X年X月X日。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X议及表决方案》“如果待审议的事项较为简单,或者需要紧急审议、表决的,管理人可以缩短提前通知时间,但提前通知时间原则上不短于X日。”为尽快推进财产变价工作,故管理人提前X日通知召开债权人会议。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方式

    )方式)。

    三、会议资料

    管理人将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X日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资料通过预留的X

    四、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

    具体以会议资料为准。

    五、

    (一)关于表决方式及表决意见

    表决方式、表决意见详见会议资料。

    (二)关于表决结果的确定

    1. 表决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等规定执行。

    2. 管理人表决期限届满后将表决结果通过公告的方式(具体在“全国企业X”上公告)或者受送X人也可以直接向管理人了解或到管理人处查阅表决情况及结果。

    四、特别提示

    (一)因债权人预留管理人处的联系号码、联系地址、联系人等改变未及时通知管理人或因债权人自身原因不能接受债权人会议资料,导致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二)债权人不按期限进行提出异议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异议之诉,对可能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X。

    七、联系方式

    余律师 X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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