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湖北 2026-09-07
| 项目编号 | GRXHBX-2 |
| 项目名称 | 奥迪轿车(鄂AWX)(二次挂牌) |
| 转让底价 | 1.XX |
| 挂牌日期 | X-X-X |
| 挂牌截止日期 | X-X-X |
| 资产概述 | |
| 标的所在地 | X - X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挂牌车辆以现状转让,车辆保险到期时间XX 年 1 月 X 日,年审有效期至X年X月止,无任何交通违章欠费记录。 2、本次挂牌车辆在X交接手续时,如实际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 机动车 | |
| 资产名称 | 奥迪轿车(鄂AWX) |
| 年检至 | X-X |
| 原车牌号码 | 鄂AWX |
| 使用年限 | X(年) |
| 行驶公里数(X公里) | X.7 |
| 机动车品牌 | 奥迪牌FVXTFCVTG |
| 登记日期 | X-X-X |
| 车架号 | XBX |
| 颜色 | 黑 |
| 数量 | 1(辆)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X-X-X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价款X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X登记时须交纳X.X X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X。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X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X登记时须交纳X.XX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X。 2、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以上(含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X;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X--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本项目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X,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X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X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X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武汉悦X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书》(武悦鑫达襄评字【X】第X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7、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X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8、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X,转让方予以配合;(2)X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 X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提档过户手续,之后再完成转让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9、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X%X;(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X。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X) | X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X:X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以挂牌截止时X:X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X——X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 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③ 以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的。除非甲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转让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X,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产权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联系人姓名 | 严振 |
| 联系人电话 | X |
| 动态报价参数 |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资产评估情况
项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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