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天津 2026-09-10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
决定书
(X)津X破X号
本院于 X 年 8 月 X 日裁定受理X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指定上海锦天城X担任X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X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X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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