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福建 2026-09-11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申报地址:X2#XX层;邮政编码:X;联系人:X张律师X】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X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下X民二庭,X通过登X中级人民法XX 址 :https:X.com/#/Index,或使用X小程序“X”登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