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科技文教旅游 福建 2026-09-11
关于X预重X案
职工债权公示的通知
XX(以下简称泉州中院)作出(X)闽X破申X号《决定书》,决定对X(以下X)启动预重X,并指定X清算组X预重X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X预重X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第七条规定,在预重X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履行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职责。为X职工债权情况,临时管理人通过发函、访谈、资料收集等多种方式开展了职工债权调查工作X提供的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核实。
经向泉州中院汇报调查情况,临时管理人制定了《X预重X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一)》,现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形式及期间
为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职工债权公示X。公示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职工(含在职、离职及退休等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全国企业X(http:X.cn)进行X核查,也可以X四Xn>
二、异议处理方式
职工对公示的债权有异议的,可X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核对,确有错误的,人力资源部门予以更正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公示金额有异议的职工经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更正,或更正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临时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临时管理人将予以核查。经核查,确需调X的职工债权,将重新进行公示,但职工提起诉讼或仲裁的除外。
临时管理人不予更正或相关职工对临时管理人更正结果仍有异议的X进入重X程序之后,管理人将对其职工债权再次进行公示,异议职工可以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X日内依法向泉州中院提起诉讼。异议职工在上述期限内未提起诉讼的,则视为无异议,管理人有权按公示金额提请泉州中院裁定确认其债权。
三、无异议职工债权的处理
经公示,职工未对职工债权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经核查更正已重新完成公示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不予更正、更正结果仍有异议的职工债权提起诉讼的,临时管理人或管理人将据此编制职工债权表,提请泉州中院裁定确认其债权。经泉州中院裁定确认后的职工债权,有权按照重X计划规定的职工债权受偿方案进行清偿。
四、职工债权调查效力的延续
若泉州中院裁定X重X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继续担任管理人,则预重X期间所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以及编制的职工债权表中所记载债权的法律关系、债权性质、债权金额、诉讼时效期间、强制执行期间等情况的调查和核查结论在重X程序中同样适用。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X、XXvip.X.com
特此通知
附件:《X预重X案职工债权公示清单(一)》
X临时管理人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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