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帮扶产业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晰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帮扶资产安全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X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X〕X 号)及《X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X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确权情况予以公示。
一、确权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确权资产为X年—X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援藏X债券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投入形成的帮扶产业项目资产,X共有帮扶产业项目X个,拟确权X个,其中国有资产8个(XX公司项目6个、X牦牛选育场2个)、X集体资产X个、农户到户资产4个;4个项目已处置,1个项目暂缓确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西XX帮扶产业项目资产总台账》。
二、“五权”确权内容
按照“所有权归位、经营权放活、收益权保障、处置权规范、监督权落实”的原则,对上述帮扶产业项目资产实行 “五权”X置管理,具体确权如下:
(一)所有权
X集体的X个帮扶项目资产,所有权归【X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X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XX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规范入账。
确权到国企的6个帮扶产业项目资产XX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X等所有权权能,并承担帮扶资产保值增值责。
确权到行业部门的2个帮扶产业项目资产均为国有资产,所有权X牦牛选育厂,X牦牛选育厂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X等所有权权能,并承担帮扶资产保值增值责。
(二)经营权
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由所有权主体通过发包、租赁、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经营权归【经营主体/ X集体经济组织】。
经营权确定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签订规范的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益X配、资产管护、违约责任等条款,严禁擅自改变帮扶资产用途。
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无需填写经营权。
到户类帮扶项目资产,经营权主体为农户。
(三)收益权
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收益权与所有权相对应,X集体的资产收益归【X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资产收益X配须编制年度收益X配方案,X民代表大会(或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X级公益事业、项目运营管护及发X集体经济等方面。
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X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X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帮扶资产收益。
公益性帮扶项目资产,无需填写收益权。
到户类帮扶项目资产,收益权主体为农户。
(四)处置权
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权归所有权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帮扶项目资产。
确需处置的(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转让、报废、报损、抵押担保等),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资产评估、民主决策、逐级审批等程序,规范处置。
处置所得收入归所有权主体所有,按规定纳入账内核算,继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X振兴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五)监督权
按照“上级监督下级、群众全程参与”的原则,帮扶项目资产监X/ 项目归口行业单位】X务监督委员会,XX振兴、财政、X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监督权主体负责对资产运营、收益X配、处置变更、管护落实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核查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充X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帮扶资产运营管理、收益X配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天,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确权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X/ X民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具体依据,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X确权登记及资产移交手续,并颁发(出具)资产确权登记凭证,并纳入帮扶项目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特此公示。
附件:西XX帮扶产业项目资产确权公示表

XX和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