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9-08
公告
(X)闽X破X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叶立平的申请,于X年X月X日作出(X)闽X破申X号民事裁定X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瀛莱律师X管理人。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由审判员杨芳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舒岚、审判员杨芳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倪淑玲。
你(你单位)应于X年X月X管理人[通讯地址:X联X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X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X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X年X月X日9时XX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其他事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X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X、委托代理人的X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X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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