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安徽 2026-09-11
X年XXXX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X于X年X月X日作出(X)皖X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X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X年X月X日作出(X)皖X破6号决定,指定安徽宪达律师事X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管理各项工作。
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管理X有关资料向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X股东发出本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请立X的经营、管理、财务收支和对相关印章、证照的使用。
二、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X日内向管X财产、印章、账簿以及合同文书等资料,具体移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安徽X公司动产和不动产等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
(2) 安徽X公司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鉴、银行票据、应收账款、对外投资资产;
(3) 安徽X公司的知识产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 安徽X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
(5) 安徽X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及社保登记、经营资质X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 安徽X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X审计、评估等资料;
(7) 安徽X公司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X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8) 安徽X公司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9) 安徽X公司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X的人事档案文件、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凭证;
X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
(X) X完成出资义务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请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X日内与管理人联系,配合X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调查。
逾期未移交或未全部移交或拒不配合的,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X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相关法律责任。因怠于履行X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给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的,管理人及债权人将依法主张相关责X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X年X月X日
联系人:Xng>X(何律师)、X(方律师)
联系地址:X>附件:移交接管公告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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