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9-12
X及其法定代表人管祥伟(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蒋鸿婷(股东、监事)、范胜利(股东)、慕蕊(股东)、史X福(前股东)、张绵英(前股东)、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清算义务人以及其他配合清算义务人(以下统称贵方):
X(以下简称北斗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X(以下简称溧阳法院)作出的(X)苏X清申2号之一公告、(X)苏X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X)苏X强清X号决定书、(X)苏X强清X号通知书等强清法律文书以及清算组作出的((X)苏X强清X号公告、(X)北斗强清字第X~X号通知书,请予查收。
根X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X关于适X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X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X的上述法律文书要求,谨请贵方全面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一)自收到受理强制清算申请X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X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X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强制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清算义务人和配合协助清算义务人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溧阳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溧阳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清算组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X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特此通知
X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