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陕西 2026-09-11
陕交矿出公告〔 X〕X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 X〕1号)等有关规定,X自然资源厅委托,陕XXX职田井田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X自然资源厅
场所 :XXX X号
二、
名称:陕X
场所 :XXX X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XX职田井田探矿权
开采矿种:煤
地理位置: X城东北 X公里处
资源储量: 1.8X吨
面积 : X.3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X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X.X | X.X |
2 | X.X | X.X |
3 | X.X | X.X |
4 | X.X | X.X |
5 | X.X | X.X |
6 | X.X | X.X |
7 | X.X | X.X |
8 | X.X | X.X |
9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X | X.X | X.X |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
拟出让年限: X年
起始价: XX
出让收益率: 2.4%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X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二)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 X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三)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X中的 “严重 失信主体 名单 ”,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五) 未X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
(六)未被 “国家X”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9 : XX止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X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X X(X)陕X( http:X.cn)-交易大厅-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查阅项目公告-附件X出让文件。
(二)申请X的起止时间: X 年 X月X日—X年X月X日X : XX 止 。
(三)保证金金额: 5X(X),截止时间:意向竞买人须在竞买申请X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保证金退回: 未竞得的意向竞买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公示发布后 5个工作日内按X径退还 ;竞得人的,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后 5个工作X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在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X径退回。
(四X上X
申请X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X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X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X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X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
4.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X缺少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的,应出具情况说明;成立时间至提交X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X申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5.本公告竞买资质要求中竞买人资质条件(四)(五)(六)查询结果复印件(X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6.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X进行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治理能力的承诺书原件(X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 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 采用 有底价 挂牌 出让,出让起始价XXX。采用增价报价方式,不允许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XX(X)或人民币XX(X)的X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 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 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X〕X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 描述并不构成出X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X不承担责任。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XX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X年。申请探矿权延续登记时,需按规定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X自然资源厅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 探矿权人应X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有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X竞买人自行 踏勘 ,充X了解出让范围内的 高铁、X庄、X、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X、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X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X、X、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X开发边界、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X两侧按要求X。
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X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X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 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使用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X使用林地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买人自行对后期探矿权转采矿权及其他相关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因国家、X、X、X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发生变化,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 职田井田目前处于普查阶段且不X总体规划基础,存在暂不具备项目核准开发条件的风险。
(八) 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参与挂牌出让活动,及时向相关方咨询。因不遵守《出让文件》约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X自然资源厅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陕X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在 5 个X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X个工作日内X自然资源厅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探矿权另行出让。
(二)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X〕X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保证金、收回探矿权、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探矿权竞得人需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 X〕X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本次出让的成交价。在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逐年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上一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二)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X自然资源厅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三)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X、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六)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候选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4.竞得候选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5.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X)的;6.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7.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 七 )对有第 六 条中违约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 竞买人 的 竞买 资格 或者竞得人的竞得资格 X站、X站、陕XX站公告。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 对有第 六 条中第 1、2 项违约行X ,且最终竞得 探 矿权的 ,保证金不予退还。 4 .对有第 六 条中第 3、4、5 、 6 项违约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对有第 六 条中 第 7 项违约行为的,视其严重程度参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理 。
( 八 )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按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 九 )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X自然资源厅咨询电话: X-X
监督投诉电话: X-X
本次出让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XX站、XX站、陕X交易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X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X自然资源厅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