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苏 2026-09-12
| 公开时间:XX钟前 | 公 X管理人 | |
X
破产清算公告
(X)苏 X破 X号
X的债权人应于 X 年 X 月 X 日前向X管理人(通讯地XXX X 号,联系人:X电话:X,联系人:X系电话:X)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X管理人
X年X月X日
附:
1、(X)苏X破申X号民事裁定书;
2、(X)苏X破X号决定书;
3、(X)苏X破X号公告;
4、(X)苏X破X号通知书(通知已知债权人)
5、(X)苏X破X号通知书(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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