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机械电子电器 湖南 2026-09-10
强制清算公告
XXX年X月X日裁定受理XX场X申请的强制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湖南世X为清算组。
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通信地址:X6号吉泰领寓A厅9X;邮政编码:X,联系人:Xn>高高、刘丹;联系电话:X、X) 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请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请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的财产、印章、账册、账簿等重要文件资料,逾期不移交、隐X财产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清算组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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