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化工 河南 2026-09-08
第三次职工债权的公示
针对第一、二次职工债权公示时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1笔职工债权,管理人再次深入调查:职工张爱荣系债务人四级伤残工伤职工,(X)豫X民初X号民事判决判决债务人按X关于逐年调X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通知的规定标准逐年调X职工张爱荣的伤残津贴数额直至张爱荣死亡;X年下半年,张爱荣左肺确诊恶性肿瘤并进行手术,目前该名职工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工伤伤情持续恶化,无稳定经济收入,就医及日常生活陷入严重经济困难。
为妥善处置持续性工伤待遇债权,平衡全体债权人利X、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统筹维稳的前提下,管理人依照事实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该名职工债权金额X,X.XX。对于破产受理后X年X月因工伤伤情产生的医疗费用X,X.XX,作为本案破产程序项下工伤专项特别支出,与其职工债权一并优先清偿。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上述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七日。
债务人、债权人于公示期内对债权金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X提起诉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经管理人复核不成立的,管理人将依法确认该职工债权并按破产财产X配方案予以清偿。
特此公示。
X管理人X年X月X日
管理人联系人:X系方式: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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