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 河南 2026-09-10
(X)豫X破4号之一
本院根据债权人国家税务X申请于X年X月X日裁定X破产清算一案,并于X年X月X日指定河南航创律师事务X管理人。债权人应当在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期X管理人X(地址:X、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X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X配无权要求补充X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X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X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X年X月X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X审判庭(地址:X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X明书及X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X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X。
特此公告
二0二六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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