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X教室照明改造项目、X幼儿园改造提升和设备采购项目有序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项目代理工作,现将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X教室照明改造项目:X教室照明X间。
2、X幼儿园改造提升和设备采购项目:X所幼儿园改造提升和设备购置。
二、比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与比选的申请单位必须为未被X站(Xwww.X.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比X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项目比选。
3、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公司须提交参加比选密封资料一份(包含如下材料: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人X明及X复印件、近三年业绩、其它证明材料等)。
三、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X年X月X日下午X:X。
响应地址:Xyle="margin-top: 0; margin-right: 0; margin-bottom: 0; margin-left: 0; text-indent: Xpx; padding: 0 0 0 0; line-height: Xpx; background: rgb(X,X,X)">四、比选流程:
1.符合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2.由项目单位党组会议讨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五、X联系方式:
张卫博 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