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市政房地产建筑,水利桥梁 海南 2026-09-11
儋州
关于洋X供水
能力提X(二期)原水
X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X年第X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南丰X委X民小组、X小组X委X民X集体土地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南丰X委X民小组、X小组X委X民X集体土地范围内,共0.X公顷(8.X亩),均属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建设洋X供水能力提X(二期)原水X项目,属供水用地,符合公共利益。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X关于重新XX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X〕9号)的规定执行,X片综合地价标准:南丰
(二)青苗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标准X关于印发〈X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儋府规〔XX4〕X号)的规定执行;X关于调XX征地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儋府〔X〕X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X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征收土地X关于重新XX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X〕9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X给其所有权人。
2.社保安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社会保障费,X关于印X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X〕X号)的规定执行。
六、X补偿登记期限
请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XX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未按期X补偿登记,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XXX站和拟征收土地涉X集体经济XX、X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X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X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X日,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二)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X日内提交实名X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提交地址XXX。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三)如过半数被征X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X被征X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本公告结束前XX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洋X供水能力提X(二期)原水X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X
X年X月X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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